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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来居伴奏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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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心情] 南风:只有中文才美的掉眼泪【看过好几遍 非常喜欢的一篇文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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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8-26 16:04:27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只有中文才美的掉眼泪







再见,再也不相见









有那么一个男生,宽宏大量地说我爱国。

我看到英文书只觉得是一本子蝌蚪,看到外国电影就一脑子乌烟瘴气,又是班上令英语老师最头疼的学生。语数英政物理化,还有生物和历史,整整九座大山,我只征服了一座,把我卓初霖蔚蓝的旗帜高高飘扬在语文大山上。

他不同,爷爷是外交官,天生就有语言天赋。

每次分别时,我们倒退着数到十,然后同时转身,我只会说“再见”。

但是他用过许多种语言。

英语是Goodbye

日语是さ よ う な ら

法语是Aurevoir

韩语是안녕히 가세요

意大利语是Arrivederci

……

他正是那种男生,每一次想会都会发现新风景,美得令人流连往返。

我的梦想是环球流浪,他笑骂我那怎么不学好外语。我偏不,我想用中文说给那些高鼻子蓝眼睛的老外听,正是江南好风景,落花时节又逢君,中文的缱锩与温柔,一股子挡不住的稀世风情。

他不知道,我坚信一个作者说过,“再见”这个词,只有中文才道得尽其中离伤,美得掉眼泪。

再见,再不相见。
我爱你,可是我不敢说









李一世是我的好朋友。

好朋友这三个字不像字面一样简单,实际上比它两胁插刀复杂,有时候,它只是个面具,面具后的纠葛情恨比国家地理还复杂。

一个人时,我会大骂:“李一世你个混球,你饿死鬼和色鬼的杂交品种啊?那女生胸部装着两颗水弹,朝你一靠,你就把她给的便当狼吞虎咽。还有,你把老娘当透明人啊?那群女生邀你去游乐场,你跟她们那么多废话,直接拒绝了跟老娘去抢奶茶铺的靓位。还有。。。。”

可是面对李一世时,看着他那颗漂亮的头颅,漂亮的双唇连生气时瘪着都像邀请人来亲吻,我习惯把怨报通通忍在肚子里,变成个怨气做的大肉包。我不是要装淑女,我只是怕他了解我少女情怀后,连朋友都没得做。恋爱高回报高风险,是个技术活。

我喜欢诗歌的语言,喜欢一首直白惨烈的诗:“我爱你/可是我不敢说/我怕我说了/我马上就会死/我不怕死/我怕我死了/没有像我一样爱你”。那时我年轻,可是我敢坚信,对李一世,我是非他不可,我却不确定,令众少女前仆后继的他,是否是非我不可?

我的怨气全部都发泄成对他的奚落,我怕他自我感觉太良好,终有一日发现他何必打个民女当侍卫,外面多少莺莺燕燕盼君临幸。

我批评他的名字,说他祖辈果然是崇洋媚外,连名字都取得这么没内涵。李一世这名字让人想到李世民,那个杀兄逼父闹个玄武门之变,上位上得很不道德的皇帝,还有一世一世,又像秦二世他的暴君老子秦始皇,你看,霸道过了度就成了匹夫之勇,战火硝烟灰尘满面。

我皱皱我文人的鼻子,其实他名字不差,可谁让他今天又接受了可爱女生的曲奇饼干。

“那你要怎么样?父母给的名字,户口薄上版上钉钉。”他一脸斗败了公鸡的样,说:“那你觉得谁的名字儒雅好听?”

我思索一下:“潘柏朗。”其实和他连话都没说过,在高一部的花名册看到他的名字时,就像背诗一般轻车熟路地记住了。翠绿柏杨树林上空晴朗的天空,只靠想,就能想出一片良辰美景。

李一世摸出柜子里的曲奇,一口一口清脆的咬着,那声音像熊姑婆吃手指。

我多想有种超能力,用一手漂亮的“让你丑丑拳”把一个人揍得鼻青脸肿,他却还不知道。

真正的侠女,敢于直面惨淡的高中生涯



知道李一世家境的人说他是多金男,看到李一世长查的说他是美少年,可是当一幅良辰美景走到我面前时,我一拳揍向李一世,像皇帝盖玉玺,封他“大嘴巴将军”。

谁料得人如其名,潘柏朗身高挺拔气质甚好,像挺立的柏杨树,潘柏朗笑容怒放,像片睛朗的天空。这良辰,这美景,都是我的大嘴巴将军送我的。那日听到我的名字论时,他放学后屁颠屁颠去了三班,吼一声“潘柏朗”,一脸八卦贱相说:“你知道我那小跟班卓初霖喜欢你吗?她不仅久仰你大名,而且那双小眼睛只看得上你,把我这绝世好男人践踏得屁都不是。”

很流行的一句话足以概括我的状态,两个字:我晕。

如果要加以补充,可以是,画圈圈诅咒你。

李一世拍着我愤怒还得压抑颤抖的肩,大笑着说:“不要说兄弟不帮你。你一声令下,我快马加鞭,就跟给杨贵妃送荔枝一样。”他感觉特好,“你说我是不是七窍玲珑?”

我注视着李一世的眼睛里烧着两根蜡烛,我冰冷彻骨地说:“你比干呢?”那家伙欢天喜地,以为我在夸他。

潘柏朗伸手,轻轻将我的发绕到耳后,靠前在我耳边说:“你纣王呢?”

他竟是知道的,比干劝谏,纣王不听,怒得要挖出他的心,看他是不是像圣人世有七窍。

李一世擂着胸口像猩猩一样跳来中去,他无比聒噪,像抓住奸情一样大吼:“看!你看你们成何体统?第一次见面就卿卿我我。毕竟是纯洁的校园,两位爷矜持点好吗?”

之后李一世以不当电灯泡为由闪人。我和潘柏朗默默相对,他既然看得出我是纣王,那他就看得出我对他无意,一世对我无情。我转身,他却拉着我的手,笑得像诗经里的“有匪君子,如金如锡,如圭如璧”。

“卓初霖。老师在我们班上传阅你的文章,你写西安古城,文字很漂亮,老师赞不绝口。”

我脸一红,不是因为欢喜,而是因为恼羞。

果然,就听见潘柏朗薄薄的嘴唇逸出:“应式教育都滚蛋,老娘就是鄙视数理化,真正的侠女,敢于直面惨淡的高中生涯。”

我好想挖个洞钻进去,就算那头等待我的是窝小鼹鼠,它们龀牙咧嘴冲我邪恶地笑,也比手无寸铁面对眼前这个杀人不眨眼、兰心蕙质全用来做杀人放火这档子勾当的腹黑君好啊!

我指着他,看得手指颤抖。他却笑得越发是春花秋月好风景。

那篇考场作文,我一时兴起,只要一路对准每排的第三个字,就可以发现我那列剽悍的挑战书。他竟然可以火眼金睛地发现,神啊,你真该去派他去当中情局特工。

“我好奇,你这闷骚少女,喜欢李一世这五个字也会这样藏着写在作文里吗?”

我捂面,脸上那红色在我的指缝里像要爆炸。好一个潘柏朗,第一颗弹炸得我肝肠寸断, 第二颗还轰得我屁滚尿流。该死的他怎么就像老奸巨猾的福尔摩斯,猜得出我做过这些偷鸡摸狗的事。我的确给过李一世看我的一些日记,那里面住着一个愁眉不展的深闺怨妇,他常看我的日记大笑,用他唯一知道的一首辛弃疾的词打击我:“少年不识愁滋味,为赋新词强说愁。”他不知道,我的愁,我的泪都是真实为他而生,我的“我喜欢李一世”六个字还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,我卓初霖只差没六丄月飞雪了!

潘柏朗一根一根掰开我手指,凑近我的脸是放大镜下的英俊,他说:“你好可爱。”

“妖孽”,像孙悟空一样拔尖声音,操起旁边的扫帚,我轰得他落荒而逃。


使君大人,罗敷有夫啊










李一世纳闷我怎么不再见那个潘柏朗,每次路过三班的时候,皮表温度升高,小宇宙熊熊燃烧,怨念扫得周围人仰马翻。

“别提了别提了,那个妖孽”我捂面。

“红颜都是祸水,我知道。”

他了解地拍拍我的肩,他不知道,俊美的潘伯朗是红颜不假,可是真正的洪水猛兽是他李一世。他一副自恋的姿态:“外面风风雨雨,这下知道我的柔情万种了吧!来,投入我的怀抱吧!”

求求你啊,李一世,你就不能像偶像剧的男主角借我一个肩膀,深情眼神胜过千言万语,不要说这种让人想把你扁得你妈都不认得你的狗血对白吗?

我真憧憬自已会跆拳道,一个痛快的肩摔,杀了他我再自杀。

不会跆拳道的我真气得抓着他的手,像只老熊一样,嘿嘿咻咻想搬动他。

李一世才是真正学过跆拳道的,他把我的手反抓,一用力,我便不由自主一转,一脚踩空要倒,他却及时抱住我,眼睛眨眨,看着还惊慌失措的我坏坏的笑着。

就是这个拥抱,不算亲近不算深情的拥抱,就让我怀念了整整一生。

李一世凑过我看,近得我以为他们开窍门要吻我。可是他的唇停到我耳边说:“我说你怎么脸红了?原来你是小媳妇受气了,跑回娘家哭诉不实新闻。现在小丈夫追来了,你心里翻着筋斗无比欢喜呢。”

我瞪圆眼睛,一转头,发现潘柏朗饱满的笑容。

他晃晃手里的书,质朴的封面,“郑愁予”三个繁体字已足以让我激动得泪流满面。大诗人郑愁予虽然出名,内地却没有引进版权,他的诗集只在台湾贩卖,我一介穷人哪里能买得到。

“你上次的文章里引用了他一句‘你达达的马蹄,不是归人,而是过客’,我猜你必是十分喜欢他。”

李一世的嘴又靠拢我,呵气:“姑娘,你笑得很傻气。”然后他扭头对潘柏朗说:“我累了。不经常做引体向上,你能不能过来帮我维持这个姿势,她MS还不想起来。”

潘柏朗点头,我那时整颗脑袋里都是郑愁予这三个字在欢快地跑马灯,完全没有注意其他事,潘柏朗过来抱住我,大概三秒,我才惊天动地地叫起来。把郑愁予的诗集盖在脸上,我又想念地洞里的鼹鼠们了。

潘柏朗轻轻说:“卓初霖,你极其可爱。”

上次是“好”,这次是“极其”,一次比一次大浪凶猛。娘的,你不要跟我说你动了心。我会极有正义感地告诉你:“使君大人,罗敷有夫啊!”



从此,潘柏朗插一脚,那漂亮的性感的修长的一脚,把我和李一世的双人行变成三人行。我感觉我自已是飘落在风尘中的绝代名妓,请原谅我用“绝代”两个字,潘柏朗是风流嫖客,一次次拿来我倾慕的、市面上难见的诗集,后来有华兹华斯、仓央嘉措等等,以此来换我陪吃陪喝陪聊,李一世就是个舌灿莲花的皮条客,古代的老鸨和龟奴,居然就这样将不甘不愿的我和甘愿的潘柏朗用红线绑在了一起。

我没有说不的机会。

我不是见诗眼开,我是因为潘朗说:“你就从了我吧”的下一句:“如果不让李一世意识到失去你是他此生最大的遗憾,你以为人几时才意识到你是绝世明珠?”

我那时一咬牙:“我干!”说得风萧萧,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返。


除非死别,活着永不分离




但我离李一世越来越远,以前他只是被我抓到和女生说话,可他始终守身如玉,现阶段我却常常抓到他去参加波霸女生的生日会。醉得在那里任人轻薄,醉得我把他抓起来,他还像个登徒子那样起我下巴,醉眼朦胧地坏笑:“来。给大爷我笑一个。”

我听话的一笑,笑得那个四月樱花绚烂开。

李一世浑身一惊,当他意识到这是撒旦的微笑已来不及了,我揪着他衣领出去,路过我们的人看着他衣领上的口红印咋舌,把以同情目光。

我好变态,我竟然享受这时候人们把我们当成一对。

我拖他进厕所,把他的头压在水池里,水龙头开到最大,他像只旱鸭子一样折腾着。他总算是挣扎出一线生机,我手一松,他抬起湿淋淋的头颇,睛睛晶晶亮。

他漂亮,漂亮得令我陌生。

他发尾的露珠,一颗颗毫不留情投身万尺悬崖。就像此刻的他,似乎要离我而去。

他张嘴。

我突然意识到什以,伸手捂住他的嘴巴。星光在我眼里坠落,我狼狈地垦求:“求你。不要说什么。对不起,我没顾及你的面子,让你在众人面前那么丢脸。我只是担心你,好几次我看到你浑身酒气,身边是不是的女生,这些日子,你交了什么朋友我竟然是完全不知道。我们不是好朋友吗?为什么我们又这么陌生?”

李一世卷起微笑,他的微笑一向很夸张,一向很绚烂,一向令我开心得忘了一切,此刻他的微笑却令我置身南极。

身体很S和女生已以千里寻夫寻过来,看见湿漉漉的额角还被水池撞伤的李一世,尖叫着:“怎么了?”她瞪我,像我是千夫所指、辣手摧草的坏女人。

李一世把她一揽,我那么渴望的拥抱竟然这么轻易被人夺去。我的泪越汹涌,分的声音越大声:“不是什么交朋友,是交了女朋友。”

我明明看见那女生的脸交织着颀喜和错愕,我猜得到李一世是一时气话,可我天旋地转,像秋天黄叶,离了枝头,枯萎了还被抛弃。

李一世再拿出手机,肯定是拨了潘柏朗的电话。他冷而狠,说:“你老婆收拾我,你帮我收拾你老婆。”

李一世先走,那女生还一脸得意,特得瑟地看着我,利落地扇我两耳光。为了爱情有什么做不出呢?李一世面前她小鸟依人,我面前她凶神恶煞,她戴了面具,我没有吗?只不过她的面具是虚伪,我的面具是假笑。

“你不要缠着一世啦。你都有潘柏朗了。真是的,脚踏两只船,你省省你的媚眼吧。”

我那时特勇敢,英勇就义般的革命情怀,像在刑场不 畏强权地朗读遗愿:“除非死别,活着永不分离。”

我话音落,有人为我鼓起掌,怎么可能是那个白痴的有胸部没脑袋的女生,她估计只被姑娘我的气场震住,哪听得出我悲愤的呐喊。只有潘柏朗!几百年前,一只马遇伯乐,再晚点,俞伯牙遇钟子期,再晚点,我卓初霖遇潘柏朗,每一对都懂得深入心扉。

潘柏朗爽快地扇她一巴掌,他已很仁慈,看我左右脸都鼓起,他不给她打也个五折。潘柏朗那么书生气质的一个人,原来是深藏不露的武林侠客,我露着傻气的笑容。看那女生气得跑走,看他担忧地走到我面前,看他蹙着眉替我抹眼泪。

“仓央嘉措一句话,你倒用得极坦然。”

他为我鼓掌,是敬我爱在心里口难开,是敬仓央嘉措的才华。

六世达丄赖仓央嘉措,他抛却了信仰,舍弃了轮回,深爱着一个藏族女子达娃卓玛,他爱得够深,才写得下透明的词句“那一世,转山转水转佛塔,不为修来世,只为中途与你相见。”


易求无价宝,难得有情郎




我曾经写过很多藏头藏尾的文章。里面或许有一列藏着“你你个笨蛋李一世,我爱爱得肝肠寸断,你还像个傻子一要不明就里。”

但是在校园里,李一世和那女人形影不离,他打球她抱着他的球衣一脸满足的笑着,她做曲奇他吃太急咬到舌头。他们一个玉树临风一个梅妆初好,我甚至翻过星座书,李一世的天蝎座和那女人的双鱼座是绝配。您二老将我这个巨蟹座放哪儿呢?我有两只小钳子,掐死你掐死你。我决定做真正的侠女,不是只懂守得云开见月明,而是敢于直面爱人把爱吼出来。

我天擅长写情书,谁让我拥有这么一丄手好文笔。

十页天蓝色的信笺写满了我百转千回的爱恋。那呆子嘲笑过我“少年不识愁滋味,为赋新词强说愁”,他却不知道,爱他这么久,看他从身边的人变成天边的云,我爱他的心不变,可是我已经平静得“如今识尽愁滋味,却道天凉好个秋”。

如果李一世答应,我自然欢天喜地两情相悦,如果他拒绝,那么从今以后,我看他幸福,一生守在替补的板凳上,偶尔很恶劣地诅咒他分手诅咒他离婚,如果我一生不能转正,没问题,他**的墓地在哪儿,我买他旁边那块,黄泉路上继续缠着他。

“爱上你,是我今生做得最好的事,如果却是我最坏的事,我很抱歉。这世界有正义就有邪恶,人世不总是一帆风顺的,天将降大任于斯人,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的,真正的勇士,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。”

潘柏朗站在我后面我没发觉,他默默地看我写完这段才出声,我慌得赶紧蒙住信,羞窘得像个初经人事的少女。

“一世孟姜女,二世祝英台,三世鱼玄机。。。。。。你是轮回到了第几世?”潘柏朗探手,轻拂我的脸,一个人对一个不属于自已的人竟可以心疼这么深。

“鱼玄机?”我一愣,他说的一串历史有名的痴情女我都很熟悉,但对风流女道士鱼玄机却一知半解。

“易求无价宝,难得有情郎。”他念了她的名句。趁我回味她这满句辛酸泪诗时,他拿走了我的情信,说:“我帮你送去吧。如果你送。肯定会还没见到李一世就被那女生拦下的。”

我点点头,说什么勇士、侠女,我也不过是个胆小鬼,近爱情怯,否则怎么会认识李一世七年,暗恋他三年,还能把他瞒天过海。


久久地,李一世没有回我信。其实我欣喜,这代表他有挣扎,代表我不是可以轻易拒绝的。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他的回答,还傻气地让潘柏朗带我去看流星雨,在山顶上拼命地许愿许愿。潘柏朗糗我:“我总算知道为什么有流星了,因为星星老听到无知少女的感情祈祷,酸得它真想跳空自杀,它就真这么做了。”我皱着鼻子,继续念我的愿望:“我的天神啊,可怜小的吧,让李一世爱上我吧。比我少也行,只有一丁点,指甲盖那么大的喜欢也成,等我死了我给你们做牛马。”

也许他们怕笨笨的我会打碎他们的花瓶,放走他们的坐骑,弄得宫殿闹洪灾。我还没有等到李一世的答案,却等到了他出国的消息。

他准备出国。他爷爷是外交官,他你是翻译,会多种语言的他自然得朝国外发展。

我很想参照陈世美抛弃糟糠之妻,我是他什么都不是的路人。

他的女朋友可以整天带着泪水上课,引来众人的安慰。可我哭呢?大家都会跑去潘柏朗的三班门口一站,怒喝:“潘柏朗,你把我们班大才女弄哭了!你要负责哦。”潘柏朗就马不停蹄赶到我们班来替我抹眼泪。

我多希望,这只替我温柔抹泪的手,这张轻声细语安慰我的唇,这双温柔凝视我的眼,是李一世的。

我抱住潘柏朗,失声大哭。

那时,我看见站起来的李一世又坐了下去,一脸铁青。

多不幸,我再次错过了你。

去美国吧,那里的女会更欣赏你天真的跋扈。去美国吧,那里不会有一个少女天天对你的耳朵念唐诗宋词和元曲。去美国吧,那里不会有一个悍妇把你践踏得什么都不是,看到你的委屈的容颜却是心疼了她自已。

我的泪水滂沱,最后竟然是潘柏朗用吻封住。他吻着我潮湿的眼睛,唇触到我长长的睫毛。

我和潘柏朗被窗外视察的班主任带到教务外,他一脸的无怨无悔,一脸的坦然,面对我愤怒质问的眼神,他只说,:“时日无多,如果不下些猛药。怎么迫得他回头?”

可是,我责怪的话哽在喉里。那是我的初吻,我珍藏多年,早就决定,非李一世不可的初吻。我愿染上他的薄荷气的烟味和常吃的苹果的清香。我宁愿在我的生命里刻下他不可替代的烙印。

我的心遗落在美国,请让我来拾回去











我用初吻赌一把,换来的还是李一世的满不在乎。他拿到签证,去办离校手续那个下午和我在走廊狭路相逢。我们矜持得像陌生人,感情暗潮汹涌,表面却堆起尴尬的假笑。之后我不顾一切,看着他擦身而过的身影,我只知道,我如果再不努力,他终将成我的过去,而我这些年,一直期待他从我的现在,行走到我的将来。

“我喜欢你!”

四个字脱口而出,我轻松了好多。

这时候,走廊的那头,潘柏朗的光芒甚至耀眼过阳光。

李一世的话凉凉飘入我耳朵。贯穿我耳膜,轰鸣着:“你们俩的深情戏,演过一次,别演第二次来酸我了好不?”

他走得太快,不容我酝酿第二次勇气解释,那句话是卓初霖说给李一世听的。


李一世没再来学校,匆匆去了美国。他的女朋友家有钱,好一哭二闹三上绝食后,家里也赶紧张罗她去美国。我发誓我嫉妒,她可以为爱情砸下大成本,我拿微薄工资的父母却不可能为我做到,我所有的成本就是整颗心,整颗心无保留地交出去,怀念着过去,恋慕着现在,守望着将来。而这对我深爱的少年来说,是可笑吧!

她飞去美国,听她的朋友说,李一世并不待见她,她倒是找了个模特般漂亮的金发美男。

之后高考,成绩公布出来,我刚过本科线,竟然胆大包天给美国的学校写申请书。我用鳖脚的英语表达我希望传播中国文化,我没有掩饰我还想顺道寻回我失去的少年,我的心遗落在美国,请让我来拾回去。

我太天真烂漫,我被拒绝了。我想看到我简历的老外一定恨得咬牙切齿。
只有中文才说得尽其中曲折


我大学竟然修了英语系,我本来一直以为我会和孔子老子庄子孙到中文系做伴,可是我太想了解李一世,就像暗恋中的女生喝他爱的级茶就像和他有个秘密的吻。

潘柏朗的大学很好,离我不远,两天一夜的火车再转三个小时车,他自已说的,所以他经常来。

李一世变洋派了,不再上QQ,改上MSN,写博客写在MYspace。他的心情都是英文。

我潘柏朗给我翻译。

他归纳:“他交了一个新女朋友,现在很幸福。”

我缓慢地把杯里滚烫的伯爵红茶都倒在他头上,他烫得满脸通红,起了细细的疙瘩,然而他任水冲刷过眼睛,依然盯着我,那里面的灵魂,一世是后羿,二世是周幽王,三世是仓央嘉措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多少世才轮回到一样爱不到的他。

我大笑:“我真佩服你啊,潘柏朗,鬼话连篇不脸红。这些年你对我说了多少谎?”我指着屏幕,悲愤得像个疯子,吼:“这里面李一世明明说他爱过我!”

李一世以为我终生不会看英文日志,所以才写得那么大胆和透明。

他喜欢我,可他和我一样别扭得不敢承认,他和那些女生频频接触只是为了让我吃醋,让他发现哪怕一丁点我是喜欢他的轨迹,他就敢告白。他想要我的酸醋,结果我泼他一身阴沟水,我怕他自我感觉良好,一直踩他,踩得他以为我真的不喜欢他,我喜欢的是能和我吟风诵月的潘柏朗。

他没有提到那封情书,潘柏朗根本没交给他,不只如此,潘柏朗鼓励他恋爱,说我看不习惯他吊儿郎当的性子,有个女朋友管着就好了。而潘柏朗的吻让他痛得像得了心脏病。还有,走廊里他听到达我告白时灵魂激动的颤抖,可是潘柏朗太过巧合地出现又让他失去了所有的自信。

“我中文不像她那么随便一句话就能让我生气让我傻笑,可发果他点一下头,我愿意跟她说英文是‘Iloveyou ‘”日语是‘あなたを爱している’法语是‘Je t'aime,Je t'adore’意大利语 ti amo,ti vogliobene。。。。。。世界上所有美丽的情话我都愿意说一遍,可她说得没错,只有中文才说得尽其中曲折,美得掉眼泪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

我译出他的日志,泪已成海。

潘柏朗却是平静的,平静得就像“认尽愁滋味,却道天凉好个秋”:“我知道自已做了许多错事,可是再重来,我还是会在他眼前吻你,还是会把你的信,抬头改成我名字,像是你写给我,还是会在那时正巧出现,我喜欢你,喜欢得错得都很对。”


潘柏朗离开了,他离开时,坐在那辆颠簸的长途客车上悲伤地问我:“你会怎么做?”

“我会告诉他一首诗,让他知道爱他,由我决定,不是他,而我早已决定,这是我终生的信仰。”

“哪一首诗”

“六世达丄赖仓央嘉措的”



你见,或者不见我

我就在那里

不悲不喜

你念,或者不念我

情就在那里

不来不去

你爱,或者不爱我

爱就在那里

不增不减

你跟,或者不跟我

我的手就在你手里

不舍不弃

来我的怀里

或者

让我住进你心里

默然相爱

寂静欢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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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来看了看原来不是南风唱的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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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错过真让人心酸和无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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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不错的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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