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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老外吃“肉”,国人喝“汤”:外国人吃的才是好中药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落魄狭    时间: 2012-2-6 09:42:59     标题: 老外吃“肉”,国人喝“汤”:外国人吃的才是好中药

低价收购国外制药
  由于中药里有很多指向性明确的活性成分,利用中药的临床经验开发新药,其效率要比单纯的化合物筛选高10倍,越来越多的跨国制药巨头都相中了中医药宝库,把中药材作为基础原料,从中提取出药用成分,并申请专利加以保护,发掘其在新药研发中的独特价值。仅今年1至9月,中药材出口同比增长41.9%。
  特别是,一些外资机构在药材产地开设药材加工厂,以优惠的价格收购最好的道地中药材并在当地粗提加工形成净膏,然后送到国外作为制药的原料,却将环境污染留在中国。而这种药厂并非医药生产企业,无需经过国家**食品行政监管部门的批准,只要在当地取得工商许可证即可生产。如此,外国医药集团以较低价格掠夺了我国最好的药材资源,然后以高附加值的成品药销往世界各地,不断挤压我国中药市场。
  保护产权提高“身价”
  由于我国在中医药等传统知识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尚处于空白,所以在中医药国际化过程中,必须首先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。
  国家医药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、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亭教授提出,应尽快构建中医药国际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合理分享机制,让中药材不再沦为西药研发、生产链上的廉价原料,而成为一种优势资源,并将这种资源优势转化为技术合作优势。例如,抗甲型H1N1病毒的特效药物“达菲”,其主要原料是产自广西的八角茴香,而在“达菲”生产链上,这种不可或缺的中药材只是廉价原料。若对产自广西的八角茴香统一定价,并通过谈判制订该药上市后的利益分配方案,将不断提高中药材出口过程中的身价。
  同时,与会专家还建议,建立一个中药信息公开数据库,一旦国外企业申请涉及中药的专利,专利审查员就能在数据库中查询到相关信息,基于专利申请“新颖性”原则,能有效阻止国外企业拥有中药专利。同时,有步骤地引导国内科研院所开展群体性中药专利申请,通过系统性的专利布局,为中药材设置一个“知识产权保护网”。目前,这两套方案正在提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,为ZF部门的政策制订提供参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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