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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请网友主持公道,我要讨个说法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男低音    时间: 2007-6-26 08:23:35     标题: 请网友主持公道,我要讨个说法

叶风飘飘,你滥用职权,欺压良善,你该当何罪?
不就是我给“陈俊楠”提了以下他演唱的毛病吗?怎么啦?只能恭维,不能说意见?
就这扣我10分。
请问叶风飘飘,我男低音真诚回帖,到底违反了本论坛哪条规定,你扣我10分?“陈俊楠”给了你什么好处?你的明辨是非能力也太垃圾了吧!!
你这样不主持公道,有何脸面坐在版主之位 ?
你不感觉脸红?
呸!!
恶心!!!


再请问叶风飘飘:“陈俊楠”回帖出言不训,还骂人,你又是如何处理的?你敢把事情的经过给大家说一下?
敢把处理结果给各位网友一个交代吗?



再请问“趣闻儿童”,你少摆一副老学究的臭架子,什么“用我三十多年的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的实践经验来看”“你去过意大利吗?”“你会意大利语吗?”,啊,呸!!!
我给:“陈俊楠”回帖提出演唱的问题,是我行使注册会员的正当权益,我的言论是我在聆听歌手演唱数遍之后才回的,是我热爱仙来居,真诚帮助歌手提高的有力体现。在发表言论时,我没有妨碍任何人,没有侮辱任何人。
“趣闻儿童”,你吓唬谁呀,“陈俊楠”是你的徒弟吧,你这样护着他?不就是我给“陈俊楠”的小夜曲提提以下他演唱的毛病吗?犯的着你掺伙吗?
你“三十多年的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的实践经验”,我还40多年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的实践经验呢!问我去过意大利吗?会意大利语吗?
你一个“儿童”装什么大个蒜,好象全天下就你去过意大利,就你自各儿会意大利语似的。



“陈俊楠”,你是谁的学生?你丢“武汉音乐学院声乐系”的人。你的德行配做大学生吗?
我倒要问一问你们的系主任,江明是怎么教育你的?
声乐系没有教会你唱歌,倒是教会了你骂人。
丢人现眼,恶心!!垃圾!!

各位网友:如果我男低音明天没有上网,那就是被阴险、强盗之徒给删啦。
这到让我想起两首咏叹调《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》和《你们这些狗强盗》。
作者: hollywoodjjj    时间: 2007-6-26 09:10:33

看了这位朋友的帖子,感觉扣10分是有点多了,LZ倒也不算是恶意中伤,只是言辞比较卤莽,至于他评价的是否属实,不同的人有各自的看法,也不至于如此扣分吧,,,对于他言辞偏激,大家看了也就看了,这也只是他的RPWT,我认为也不用太刻意计较~~

至于LZ:
1,发贴一定要按规定发到相应的区域,不然这也是要扣分的啊;
2,大家把歌贴上来为了得到大家的评价和意见,但是像你这种语言的意见,估计没多少人看得惯,批评和意见也要注意方式方法,这也是最基本的礼节问题。

[ 本帖最后由 hollywoodjjj 于 2007-6-26 23:55 编辑 ]
作者: 桃花妹子    时间: 2007-6-26 21:47:00

我对楼主简直是佩服得五个身体都倒在地下去了!!(其实是晕过去的!!)

看了你对陈俊南还有部分朋友的翻唱评论,我忽然眼前一亮啊!
被你评论的朋友的翻唱我也听了,怎么就说不出你的那些一二三四五呢?你真是太有才了!!!
上网这么多年了,从来没遇到象楼主这样“有学识、有胆识、有见识”的学问人士!我简直是太佩服你了!!楼主,给我签个名呗~!啊,没本子啊,签天上吧,风不会带走的!!!

这样吧楼主,我聘你当我们流星歌团的乐评人呗,你真是太有才了!
别不给面子嘛,我们流星歌团都是业余选手,就正差你这样的学问人士点评呢!

相信在你的点拨下,咱们这帮业余歌手马上可以混进专业队伍啦~!
我们相信你的实力!!!

[ 本帖最后由 桃花妹子 于 2007-6-26 22:04 编辑 ]
作者: 小白杨    时间: 2007-6-27 00:06:02

男低音:
      你好!我看了你们的回帖,首先我要说的是枫叶飘飘版主扣了你十分,是有原因的,你不仅在陈俊楠的《小夜曲》这个帖子中用词不当,在其他会员的帖子中也有类似情况,民美翻唱版块版规http://64.32.13.158/viewthread.php?tid=169842&xuid=87145第四条明确写到“严禁在回复内容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,一旦发现将扣除积分!(扣除积分的多少视情节而定)”。首先你在这里发帖辱骂版主枫叶飘飘,你觉得这样做对吗?什么“陈俊楠”给了你什么好处?你的明辨是非能力也太垃圾了吧!!你这样不主持公道,有何脸面坐在版主之位 ?你不感觉脸红?呸!!恶心!!!“之类的话难道是一个“有40多年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的实践经验”的人说的吗?你这几句话,算不算人身攻击啊,说话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吗?
      同样是民美翻唱区的版主,我感到很惊奇,而且特别伤心!大家同在仙来,能有这么一个平台与大家共同交流自己喜欢的声乐艺术,多难得啊!前段时间你的ID“超级男低音”恶意灌水多次,我也警告过你,也扣过你分。现在你换了ID“男低音”后,到是回复的帖子认真多了,这个你也说了,你的言论是在聆听歌手演唱数遍之后才回的,我们民美翻唱版块回复当然不是只能恭维,不能说意见的版块。可是你知道吗?语言是一门艺术,往往同样的一句话换种方式、换种口气效果会好很多!我觉得枫叶飘飘版主在给陈俊楠的这首翻唱的回复就很好,既指出了问题,又有鼓励性语言。你说你真诚帮助歌手提高,没有妨碍任何人,没有侮辱任何人,可是你的用词确实太过了!如“没有音乐修养”“乐感太差”之类的话,如果是你的翻唱,大家都用类似的语言来回复,你是怎样想的,你的反应会如何?
      说话做事要讲究分寸,希楼主好自为之@!望继续支持仙来@!
作者: hollywoodjjj    时间: 2007-6-27 00:37:38

原来如此~~~LZ确实该好好认识反省一下自己...
作者: SNOWLOVER    时间: 2007-6-27 09:55:47

同小白杨观点,
我也去看了下楼主的回复,
说话确实有些过了,
仙来的翻唱平台本身就是提供给喜爱音乐的朋友一个交流的空间,
那么,所谓交流,当然不是教育和批判,
而是互相促进.
语言是一种艺术,这句话再恰当不过,
想想现在,最难听的话是什么?不是一句标准的国骂XXX,
而是说"没素质"....

所以,楼主的回贴,虽然没有直接的字眼是侮辱性的,
但那言语字字却让人难以接受,
也许您很专业,也许演唱的人确实有很多缺点,
难道这样,就可以肆意的用那1,2,3,4,5的方式和言语来表达您的观点?!
您是痛快了,但他人呢?

想必老师对学生也不敢如此吧?
还望您自重,懂得尊重他人,才会换来他人对自己的尊重!
作者: 罗德里戈    时间: 2007-6-27 17:31:42

看别人不顺眼是自己修养不够。
建议楼楼学会恭维人咯
作者: 伴奏金手指    时间: 2007-6-27 19:57:47

还有一点我想补充一下,请不要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和艺术混为一谈,艺术这高雅的字眼和前者是沾不上边的!
人贵有自知之明!不多说了!
作者: 枫叶飘飘    时间: 2007-6-27 23:30:12

男低音会员,你好:
      看了你的意见,感觉出你真的很气,这点我理解!
      你就是你,那是改变不了的,想让你理解我的想法和做法的目的看来是不可行
的~~本来我根本就没想和你对上话的,真的非常不愿意和你对上一句那怕是一个字的话,但我是当事人(被告人),没办法,总不至于让大家觉得我错了什么还躲着~~
       扣你10分我感觉还是在提醒你,前几天就扣了你6分,结果你还没改,但是这次你学会了在别的版区不乱发帖了,知道这类贴应该在意见区发,至少说明你进步了,值得表扬~~
       陈俊楠会员也被我罚了你没看到吗???回收站有!
      在陈俊楠《小夜曲》的帖里我看了你的回话,前后看了大概10遍,下了决心罚你10分,还感觉很有分寸了,你也不问问你自己,你是在评论吗?你在这一楼的说话怎么不觉得舌疼,怎么不脸红,我替你说了吧,很明显你在报复他人,你在侮辱他人!
你回答我,你帖里面有一句话"扩招害人呀"是什么意思,这也是评论???
      我还在思考要给陈俊楠怎么样的处理,因为他也在你的回帖下面的跟帖中出现了非常不文明的语言,只是我还没考虑好罚多少就发现了你的意见帖了,处理你很快的,没什么想的,太明白了~~但处理他我还得考虑原因,毕竟是你侮辱他先的,你明白吗??~~~白问了,估计你就是你,怎么会理解别人``?
      不说了,就解释这么多,如果一个人达到了会让别人懒得对话了,希望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~~
     (各位网友:如果我男低音明天没有上网,那就是被阴险、强盗之徒给删啦。
     这到让我想起两首咏叹调《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》和《你们这些狗强盗》。)
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你永远不会改了,你喜欢把原因都推给他人~~
我非常气愤的告诉你,当你不可以上网了,你该骂你自己!不是别人!!!!

[ 本帖最后由 枫叶飘飘 于 2007-6-27 23:33 编辑 ]
作者: 桃花妹子    时间: 2007-6-27 23:42:35

楼上的枫叶飘飘版主,你什么都说的好,但是,有一句错了,严重错误!!
你知道是哪句不?我告诉你了,就是你说的
“但是这次你学会了在别的版区乱发帖了,知道这类贴应该在意见区发,至少说明你进步了,值得表扬~~”

嘻,,就这句,错了,这个帖子楼主开始是发在“民美翻唱”版块呢!不知道是哪个版主大恩大德移过来滴!
作者: 伴奏金手指    时间: 2007-6-28 00:10:44

刚才我去查看了一下起因帖,顺便也处理了陈俊楠的回帖.把处理意见在这里解释一下,首先,陈俊楠发帖请大家点评是为了自己的不断进步,并不是发帖出来请人侮辱,侮辱这两个字用在男低音的回帖上一点都不为过,几个说法任何人都会认为那是对发帖人人格的极大侮辱!回帖偏激是可以理解的,但论坛有论坛的规定,既然是辱骂其他会员,论坛的管理人员就一定要加以处理以示警告.按规定,辱骂其他会员是要扣5-9分的,但考虑外在因素,从轻处罚,扣除3个金币以示警告,希望陈俊楠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.
男低音的发帖属于明知该帖不该发在翻唱区而又故意发在翻唱区,因为看到该帖前我已经扣过他一次积分,该帖我也就不再处罚了,但我希望男低音能够好好地想想事情的前因后果, 想想清楚问题到底出在哪里,以后该怎么做.
我相信论坛没有任何人从一开始就对你有任何成见.现在即使有人对你抱有成见也是因为你的不友善造成的.
我更不希望再看到你再用这种口气去评论任何人,要知道人和人之间的尊重是彼此的!
作者: hanren    时间: 2007-6-28 00:28:21

支持枫叶飘飘版主!对那些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应该处罚!!只有学会尊重别人的人自己才能被别人尊重!!!
作者: 丰收    时间: 2007-6-28 00:41:54

男低音认罚吧,你确实做的过激,版主对你的处罚不为过.封口几天好好闭门思过,以后评论要客观些\真诚些,要说确实对人有帮助的话.
作者: 幸福的懒人    时间: 2007-6-28 22:44:05

论坛也是一个小社会,需要我们去认真维护它,经营它.它也需要和谐,这样的和谐,是需要我们每一个会员一起来努力才能做到.
还是那句话:语言是一门艺术.论坛本身是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,但是要怎么交流,就看我们自己了.提意见也要看怎么说对方才更容易接受,难道不是吗
....所以 这件事情就算是给我们大家再次敲警钟吧 在娱乐的过程中,心情愉快地学到知识,这样不是更好吗
分也扣了,该说的话都说了 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:) 这贴我就关闭了
最后 希望大家在仙来玩得愉快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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